| 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韶关市人事局
关于2007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组织我市部分机关和省属单位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主要面向普通高、中等院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公开招考。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三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07年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不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普通高、中等院校已经毕业的毕业生(含已就业和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但不含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往届毕业生。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报考公务员,不受招考对象类别限制。
选调生招考对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均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招录的选调生由韶关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到各县(市、区)基层单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18至35周岁(1971年7月1日至198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须具备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详情可查阅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和广东公安网<http://www.gdga.gov.cn>)。年龄以7月1日划线计算。
4、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7年9月1日前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参加服务西部计划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5、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还应具备:①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②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③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自愿到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工作,接受艰苦环境锻炼;④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分配;⑤身体健康,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后出生);⑥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女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优先选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以来在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报考公安系统职位、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办理减免有关考务费以及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免考法律基础知识的除外)和网上缴纳考务费的方式。
报考者登录韶关人事网(http://www.sgrs.gov.cn)、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信息网(http://sg.gdkszx.com.cn),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及缴费、下载准考证等。
招考单位应在报名期间登录指定的网址,审核报考本单位人员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按提示及时完成是否同意报考的操作程序。
(二)报名时间
2007年5月16日上午9:00时至29日下午17:00时止。
(三)报名确认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未按期确认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1、网上确认
报考非公安系统职位的一律采取网上确认和缴费的方式进行,请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于2007年5月17日上午8:00时至30日下午17:00时完成报名确认和缴费。
2、现场确认
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采取网上填表、现场确认及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请于2007年5月26日至27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韶关市消防局办公大楼(韶关市工业东路23号,即西河韶关剧院对面)进行报名确认。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办理减免有关考务费以及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免考法律基础知识的,请于2007年5月28日至29日到韶关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风度北路125号市政府办公大楼十楼1008室、1010室)进行报名确认。
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韶关市招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在网上报名后用A4纸双面打印)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免考法律基础知识科目的,提交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还需提供:2007年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与网上填表上传的照片一致)2张;其他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四)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
2、持有新、旧两个身份证的报考人员不能用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和改报职位。
4、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2007年6月11日至2007年6月15日。
除特殊职位外,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系统(含森林公安,下同)职位的,加考公安基础知识。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且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加考法律基础知识。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3、公安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公安工作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考试参考用书为公安部政治部编写的2006版《公安基础知识》(修订本)。
4、法律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及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参考用书为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事厅2005年组织编写,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7年6月16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下午:14∶30—16∶00
公安基础知识或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报考其他部门的考生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划定。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
3χ
1≤χ≤10
у=
2χ+
10
10<χ≤100
1.6χ+
50 χ>100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上述规定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统一命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项目是: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有其中两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2007年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通过网络报名的请再提供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按笔试占50%、面试占30%、体能测评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韶关市委组织部、韶关市人事局和各招考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五、录取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为鼓励人才合理流动,未招满的空缺职位,从全省未被录用的高分考生中调剂录用,具体调剂录用办法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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